联系我们

重庆西南艺考教育培训学校

网址:www.zgxnyk.cn

成才热线:023-65356188

校长专线:18723055553

电子邮箱:450305699@qq.com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西路17号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2018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南艺考教育培训学校关于下发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 17:43:27 点击:

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南艺考教育培训学校
安全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学校特制定《重庆市沙坪坝区西南艺考教育培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草案)》,以便管理。
第二章 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学校法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科(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机制。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存学校留档,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机制;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保卫处)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无故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应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排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的设施、设备既安全又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灯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时工作人员应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师生应爱护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应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应进行检测,做到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学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伤害,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拨打“110”、“120”、“122”或报告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碰到坏人伤害时,掌握正确的自我保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教师救护队,应做到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四)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应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应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7.活动地附近设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禁止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门卫安全防范工作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专人管理,健全门卫工作制度,责任明确。门卫值班室,位置适当,视线开阔,墙体、门窗牢固。
2.大门坚固安全,开启灵活,锁定方便。门区有照明设备,便于夜间观察。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和消防、应急照明等器材。
3.门卫值班室应安装报警电话,上课期间门卫人员必须值班。
4.门卫人员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5.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6.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学校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学校人员进入学校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严格办理登记手续。
7.年度内门卫人员应无违纪、失职等行为。
(六)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应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学校保卫处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行,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并办理放行手续,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上级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园,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入校园,门卫人员应问明来意并要求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应在课余时间进行,如遇正在上课,应先在教室外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售卖商品。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室、教室防盗门的关锁、用电设备是否关闭、火炉是否熄火等。
(七)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4.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第三章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报到安全管理制度
1.新生报到往返途中必须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财物,防止途中丢失、被窃。
2.进校后所带箱包,要随手携带,加强看管,不要随意乱放,防止遗失、错拿。
3.进入宿舍后,箱包要加锁存放,有壁橱的宿舍,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
4.带来的现金、支票,应当日交清各项费用,余款当即存入银行,学生个人身上存放现金建议不超过500元。
5.个人洗晒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自我加强看管,注意及时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边过夜。
6.学生不提倡佩戴首饰、手机、电脑。
7.新生进校不要从地摊或在学校内向陌生人购买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防止上当受骗。
8.新生不要随便交朋友,特别是校外人员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外出活动不得进入任何公共娱乐场所。
9.在校内外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禁止违章横穿公路,预防交通事故。
(二)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出示校园卡,未经门卫允许不得带陌生人进入校园。
2.进出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应做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更不得未经学校同意进入楼顶。
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后勤管理中心,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教师或保卫处。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严禁骑自行车及摩托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
第四章 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资应严格办理领导审批手续和填写进货单,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目,保管人员的账册应和财务部的账目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执行领用审批制度。
4.各处、室、科(组)的物资均由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配电、水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水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用水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二房。
2.严格实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机械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供水正常,预防停电、停水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二房内,非工作人员禁止随意摆弄供电、供水设备,注意供电、供水设施设备的保养。
4.房内保持整洁有序,门窗防护设施完好,专人负责关锁门窗。
5.配电房按规定配带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设备性能,做到规范、正确操作。

在线咨询
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